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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創立北科議會以來  我便不斷的思考及探索議會的意義
對我, 對學生, 對學校的意義
雖然可說是跌跌撞撞的自學, 但我盡量勉勵自己以服務為目的
"以服務為目的"說出去大概只有我媽會相信, 但至少我自己相信自己

在這個首都生活圈中生存的學校, 其環境提供學生太多太多的娛樂及去處
其學生組成又大部分是大學前缺乏完善人文素養訓練的高職生
更要命的又是個男性居多, 且是台北工專這個以學業為重的五專轉變來的工科大學
以上列舉的原因是我到目前為止觀察的結論, 針對為什麼北科社團不興盛的原因
這樣的環境, 造就了只會打嘴砲, 自私自利又不敢出頭的學生
這些現象從我開始參與北科社團不久後就開始思考了
直到最近我才有比較系統性的整理我的想法  至於改善做法我想是個更大的問題  已超出我能力範圍了吧

就在開完議會期末常會後, 一位新任議員問我, 你做這些是不會有很大的無力感嗎?
我回答"當然  無力感很大  但我認為突破這種無力感, 使自己持續做下去並成功達成目標對我而言是很重要的訓練"
我的態度是,  學校是社會的縮影,  社團是學習社會行為的地方, 我們應該要在出社會前訓練好工作及處世的態度
要是等到出社會再從頭學, 從頭吃苦, 付出的代價會更大

我在議會的付出, 一方面當然是為了訓練自己, 一方面也是想服務同才, 同時在服務的過程中追求成就感
但不是每件事都能讓我有成就感  怎麼調適?--責任
有責任感的男人才是真男人, 雖然是男人在社會化之下的宿命, 
但相對的被賦予責任的崇高感卻是沒有的人不能享受到的
對於經營社團我一直秉持著永續經營的理念  包括責任和持續參與
要把社團經營的長久, 勢必要以團體利益為出發點著想, 這是自私自利玩票性質的人永遠做不到的
一但這種人透過良好的"表面"人際關西而取得高職位, 受害的不是自己而是他人
就在無意的聊天間忽然發現, 原來我以為是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理念竟然不一樣, 我太天真了
既然參加了學生自治團體, 難道就沒有一點點為同學服務的心嗎?
難道那些遊走法律邊緣的行為對未來在職場會有正面幫助嗎?

雖然沒就業過但曾聽"英業達總裁"來校演講說過, 做生意最忌諱不正派, 據他的經驗, 不正派通常都不會有好下場
我個人覺得非常有道理, 就跟玩賽車遊戲一樣, 要是分心去害別人撞車, 自己也會很快就撞車
或許做這些事有這些想法能讓獲得某種程度的快感或滿足, 但是這是十分自私的行為
學生玩社團畢竟是學習為主, 並不是要以此維生, 實在沒有必要搞這麼多有的沒的陰險招數, 只為了壯大所屬團體
這種人這種行為, 不自私嗎?  說白一點, 這種半調子的要陰不陰, 只能讓我搖頭, 不能讓我尊敬佩服
雖然我不能否認實質的功績或其他私交, 但理念方面實在不能茍同
我想還是走一步算一步吧
也希望這樣的朋友能"正派"一點, 不然會讓我覺得自己"偉大的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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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x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